当前位置: 消防船 >> 消防船介绍 >> 消防救援国家发布13项征求意见稿,事
其中《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征求意见稿,消防安全责任通用要求5.1.2明确:
5.1.2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由该场所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实际控制人担任。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其他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可以根据需要确定本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宜具备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资格。承包、租赁场所的承租人是其承包、租赁范围的消防安全责任人。人员密集场所单位内部各部门的负责人是该部门的消防安全负责人。
—通知原文—
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下达的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组织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已完成《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城市轨道交通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密集场所阻燃制品及组件燃烧性能要求和标识》《手提式灭火器》《推车式灭火器》《防火卷帘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防火卷帘第2部分:防火卷帘用卷门机》《防火卷帘第3部分:防火卷帘控制器》《火灾报警控制器》《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防火封堵材料》《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等13项消防救援领域国家标准的制修订工作。现将13项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年4月30日,反馈意见请填写《应急管理标准项目征求意见表》(详见附件)并发送至电子邮箱sactc@s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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