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船

南昌将新建34个消防站增配176辆消防

发布时间:2022/10/20 15:20:14   

中国江西网/江西头条新闻客户端记者李逊报道:记者获悉,近日,南昌印发《南昌市城市消防站暨人员、车辆装备建设发展三年计划(—年)》。按照设想,南昌市将通过三年工作计划,完善站点和装备建设,明确部门职责,规范组织程序,强化任务落实,确保在三年内全市完成34个消防站点的建设任务及配套的人员和装备、重型工程机械、高层建筑、地下专业化应急救援队伍装备配备,实现基本消灭城市建成区消防站缺额数及装备配备实战化、结构合理化、实用统型化目标。

推进消防救援站点建设三年内新建34个消防站

据悉,南昌市建城区面积约平方公里(含经开区、进贤县、安义县),按4-7平方公里计算,应建消防站94个,现有消防站50个(特勤站3个、一级站16个、二级站6个、小型站23个、水上站1个、重型工程机械站1个),现已覆盖建成区面积平方公里,未覆盖建成区面积约平方公里,南昌市消防队站数量严重不足和覆盖建成区面积少。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城市消防站设计规范》,-年全市新建34个消防站、征招政府专职队员人,其中年规划消防站项目13个(特勤1个、一级站4个、二级站2个、小型站6个)、征招政府专职队员人;年规划消防站项目10个(一级站3个、二级站3个、小型站4个)、征招政府专职队员人;年规划消防站项目11个(一级站3个、二级站4个、小型站4个)、征招政府专职队员人。将站点建设纳入本地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纳入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纳入《本地经济社会五年发展规划》、纳入政府年度责任目标、纳入政府年度重点项目建设目录,力争5年内做到建成区面积全覆盖,织密救援网,缩短作战半径和响应时间,提高救援速度。

优化装备结构升级增配各类消防车辆

按照“满足当前、适度超前”的原则,依据《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建标-),及时更新补充服役期满或存在安全隐患的消防车辆,个人防护装备、抢险救援器材和消防车辆达到配备要求。

-年,南昌市应增配灭火类消防车90辆、举高类消防车30辆、专勤类消防车44辆、后援类消防车12辆,共计辆(含3年内达到报废年限需要更换消防车60辆),其中年增配65辆消防车辆,具体为灭火类消防车34辆、举高类消防车10辆、专勤类消防车15辆、后援类消防车6辆;年增配55辆消防车辆,具体为灭火类消防车27辆、举高类消防车11辆、专勤类消防车14辆、后援类消防车3辆;年增配56辆消防车辆,具体为灭火类消防车29辆、举高类消防车9辆、专勤类消防车15辆、后援类消防车3辆,实现南昌市消防车辆升级换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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