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消防船 >> 消防船发展 >> 关于主动申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江西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等法律规定,现启动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调整界定工作,请各单位参考界定标准认真自评申报,并按照现行消防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强化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年6月30日。
二、申报途径
上高县消防救援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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