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船

食用油专用灭火器在船舶领域的应用说明

发布时间:2024/8/20 13:07:18   

船舶消防设备中最常见的是手提式灭火器。依据“国际海事组织”(IMO)发布的《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SOLAS公约)第II章第10条要求:“总吨及以上的船舶应在起居处所、服务处所和控制站内应配备手提式灭火器”。年IMO第23届大会发布的A.(23)决议《船用手提式灭火器改进指南》中引用ISO将火灾类型(见表1)分为:A、B、C、D和F类(食用油火)。一般常用灭火器基本适用于A、B、C类火灾,D和F类两种灭火器很少见。目前船舶厨房的烹饪油锅处一般配备B类灭火器,但是这种灭火器存在无法扑灭食用油火灾(F类)的重大隐患。航运界相关用户对此却毫不知情。

表1火灾分类标准

《国内航行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第4篇第2-2章第1节1.5.3灭火器布置指向IMO海上安全分委会发布的通函:MSC.1/Circ.《SOLAS公约第II-2章关于手提式灭火器的数量和布置的统一解释》。通函中第3条规定:“配有深油烹饪设备的厨房除了配备1具B类灭火器外还应增设1具F类灭火器。”欧盟标准EN3-7:AnnexL中规定了F类灭火器灭火后20分钟内不可复燃,同时规定干粉和二氧化碳灭火器铭牌不可标识为F类灭火器。由此可见B类灭火器无法替代F类灭火器。

多数人误认为食用油火灾属于普通油类的B类火,实际上公约和消防专业标准都明确区分B类和F类火,两者不能等同。经查阅相关资料获悉食用油脂的燃点(见表2)一般在℃左右,比常见燃油(汽油、柴油)要高。当食用油被加热到℃以上时,热油会分解并释放出挥发性气体,其主要成分是丙三醇脱氢后形成的醛类物质,试验表明食用油加热至燃点后火焰高度快速增加,55秒内达到2.7m,并生成了较多的能产生热辐射的组份,导致其燃烧速率增大。食用油中氧元素含量高达10~17%,所以食用油的火焰高度和热辐射也高于其它常见燃油。食用油的燃烧速率、热辐射、火焰高度比常见燃油和润滑油高许多,一旦发生火灾,食用油火焰传播危险性更高。

表2常见食用油及燃油对比

F类灭火器灭食用油火的原理是利用油脂皂化反应特性。其所用灭火剂中主要成分是NaOH碱性溶液,食用油是脂肪酸甘油三酯混合物,油脂在碱性溶液中会水解生成甘油和高级脂肪酸盐。反应中由于吸热会导致油温迅速降低,反应生产物高级脂肪酸盐不溶于油漂浮在上层从而隔离氧气,使得油缺乏燃烧要素:高温和氧气,导致食用油火迅速被扑灭且不会复燃。目前市场上多数B类灭火器不能或勉强可灭食用油火,但是无法杜绝食用油火复燃。这恰恰是厨房消防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根源在于认为B类灭火器可替代F类灭火器的认识误区。

油脂皂化反应方程式

经食用油灭火试验证明,食用油火灾比普通燃油火情恶劣很多。选取厨房常用食用大豆油加热至℃左右自燃,远高于汽油、柴油℃左右的燃点。食用油自燃后,在半分钟内火焰最高可达2米,远超汽油、柴油火焰高度。可见F类火灭火难度远超B类火。常用灭火器的食用油灭火对比试验证明:F类灭火器的灭火效果要比常用B类灭火器好很多。对比常用B类灭火器:二氧化碳、干粉、水基灭火器,从灭火效果、是否复燃和火灾后现场处理的难易度进行对比,其结果见表3。由于F类灭火器内的灭火剂可以与食用油发生吸热反应并生成皂化层,使得食用油能迅速降温至自燃点以下,并且反应生成的皂化层可以起到隔绝氧气的作用,所以F类灭火器灭火速度最快并且不会导致食用油复燃。二氧碳灭火器灭食用油火困难且时间很长,当二氧碳气体受热迅速挥发后,食用油火立刻复燃。干粉灭火器灭食用油火时间较长,当干粉喷完后食用油火很快复燃,干粉对于炊具和厨房环境造成的影响不宜消除。水基灭火器的灭火剂中水占比90%以上,当灭火剂喷入高温食用油中,其中的大量水份遇油后产生剧烈飞溅,会对人员产生二次灾害。

表3各种灭火器对比食用油灭火试验对比

综上所述,对于船舶厨房内烹饪油锅产生的火灾应使用F类灭火器,如仅配备普通B类灭火器则存在安全隐患。进入本世纪以来,客船、客滚船、大型邮轮越来越多,这些船舶的厨房面积和烹饪设备众多,厨房F类火灾的可能性日益突出。建议相关主管部门进行研究并对法规进行相应修改,明确要求船舶厨房应配备F类灭火器,加强对航运届相关人员进行专业消防知识培训,筑牢船舶消防安全管理堤坝,尽早满足SOLAS公约相关要求。

“来源:中国水运网”“特别鸣谢:中国水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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