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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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清洁能源船舶的不断发展,宁波舟山港使用气体或者其他低闪点燃料船舶数量逐步增加,相应持证船员需求较大,但目前浙江辖区现有培训机构均无相关培训资质。

为贯彻落实六部委《关于加强高素质船员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满足辖区培训需求,近期,浙江海事局对浙江海洋大学新增船员培训项目课程“IGF基本培训”(T11)和“IGF高级培训”(T12)进行课程认证,进一步服务浙江自贸区航运产业高质量发展。

现在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T11、T12课程的相关内容吧!

1.《IGF规则》

《IGF规则》是国际使用气体或其他低闪点燃料船舶安全规则,适用于使用天然气燃料及≥总吨的新货船及客船。《IGF规则》旨在考虑到所涉及燃料特性,将相关船舶及其船员和环境的风险降到最低。规定包括对船舶机械、设备和系统的安装、控制和监视等。

2.T11、T12培训主要内容

No.1“IGF基本培训”(T11)

主要培训学员使用气体或者其他低闪点燃料船舶的安全操作、采取措施防止船舶上的危害产生、职业健康和安全防范及措施、船舶消防灭火操作、应急反应、采取预防措施防止船舶上发现燃料泄漏导致的环境污染等内容。

No.2“IGF高级培训”(T12)

主要培训学员熟悉使用气体或者其他低闪点燃料船舶的燃料的物理和化学性质、对船舶的推进装置和轮机系统和伺服设备、安全设备有关的燃料的操作控制、能够安全进行并监控与船舶所使用燃料相关的所有作业、计划和监控船舶的燃料安全加注、存放和保护、采取预防措施防止船舶的燃料泄漏造成的环境污染、监督和控制对法定要求的遵守、采取预防措施防止危害、在船舶上应用职业健康和安全预防措施、船上防火、控制火灾和灭火以及灭火系统知识等内容。

3.直接申请T11、T12培训合格证的条件

No.1直接申请T11培训合格证

(1)持有有效的液化气船货物操作基本培训合格证(T04)或有效的液化气船货物操作高级培训合格证(T05)者,可办理“IGF基本培训”(T11)。

(2)在年1月1日前5年内具有不少于12个月的在IGF船舶上的海上服务资历者,可办理“IGF基本培训”(T11)。

No.2直接申请T12培训合格证

(1)持有有效的液化气船货物操作高级培训合格证(T05)并同时满足下列条件者,可办理“IGF高级培训”合格证(T12):

①持有有效的“IGF基本培训”(T11);

②在IGF船舶上完成至少3次船上加装燃料操作,3次加装燃料操作中的2次可由认可的加装燃料操作模拟器培训代替;或在液化气船上完成3次装卸货操作;

③在最近5年内具有不少于3个月的IGF船舶上服务的海上服务资历,或者不少于3个月的将IGF作为货物载运的船舶上的海上服务资历。

(2)在年1月1日前5年内具有不少于12个月的在IGF船舶上的船长或轮机长、轮机员海上服务资历者,可办理“IGF高级培训”合格证(T12)。

4.T11、T12证书申请条件:

No.1

船员完成“IGF基本培训”(T11),并通过考试,满足年龄、健康等要求,即可直接申请“IGF基本培训”(T11)培训合格证。

No.2

船员完成“IGF高级培训”(T12)并通过考试,满足年龄、健康等要求,不能直接申请“IGF高级培训”(T12)培训合格证,还应当具有不少于1个月认可的在使用气体或者其他低闪点燃料的船舶上服务的海上资历,包括至少3次船上加装燃料操作,3次加装燃料操作中的2次可由认可的加装燃料操作模拟器培训代替。

5.T11、T12证书有效期和再有效

T11和T12培训合格证有效期都是5年。在证书有效期截止日期前5年内具有不少于12个月IGF船舶上任职的海上服务资历和合格的任职表现,或完成规定的知识更新并通过考核。

原标题:《办实事

浙江海事局推进辖区使用气体或其他低闪点燃料船舶培训课程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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